宜兰消费者服务中心接连受理多起因保养品访问消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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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夜市等人潮聚集地区,常有业务员在街头拦下民众,以协助问卷调查为由,推销兜售化妆品或美容产品,并以附带代办信用卡分期付费方式,引导消费者迅速完成交易。宜兰县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最近接连受理多起因保养品访问买卖衍生的消费争议,提醒民众,如果接受街头访问买卖购买商品,一定要把握7天审阅期,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在7天审阅期限内,可以无条件退货。

宜兰县消费者服务中心指出,消费者在7天审阅期内退货,不用说明理由,也不必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消费者服务中心同时指出,法令保障消费者可以在7天审阅期内无条件退货,但是业务员常以产品价格优惠期限已到、已拆封使用、产品试用阶段尚未实质发挥效果等各种理由,拖延消费者的解约时间。

建议民众,如果确定没有购买意愿,可以先用书面告知终止契约,透过邮局存证信函向业者主张解约,要求退货还款,再向县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提出申诉,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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